氣體報警儀器安裝的高度是多少
點擊次數:1948 更新時間:2019-05-27
一、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和/或有毒氣體時,引薦的檢(探)
氣體報警儀器裝置高度應高出地坪(或樓板面)0. 3~0.6m。過低易形成因雨水淋、濺,對檢(探)測器的危害;過高則超出了比空氣重的氣體易于積累的高度。
二、檢測天然氣、城市煤氣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時,引薦裝置在高出開釋源0.5-2m,且與開釋源的水平間隔小于5m。當檢測部位的氫氣走漏時,檢(探)測器宜裝置于開釋源周圍及上方1m的規模內,太遠則因為氫氣的迅速分散上升,起不到檢測效果。
檢測與空氣分子量接近且易與空氣混合的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氰化氫時,采用距開釋源上下1米的規模內裝置。有毒氣體比空氣稍輕時,裝置于開釋源的上方,有毒氣體比空氣稍重時,裝置于開釋源的下方,且距開釋源的。
三、氣體報警儀器測器宜裝置在無沖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干擾的場所,且周圍留有不小于0.3m的凈空。
四、檢測比空氣重的有害氣體時,檢測器裝置高度應高出地坪(或樓板面)0.3-0.6m。過低易形成水淋、濺的危害;過高則超出氣體易于積累的高度。
五、檢測比空氣輕的有害氣體時,氣體報警儀器裝置高度應高出開釋源0.5-2m。且開釋源水平間隔適當減小至5m以內。 根據氣體的密度和損害規模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