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監測系統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點擊次數:1177 更新時間:2019-09-16
1、總體要求
煤氣監測系統運維單位應根據 在線監測系統使用說明書和本標準的要求編制儀器運行管理規程,確定系統運行操作人員和管理維護人員的工作職責。運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煙氣排放連續監測儀器設備的原理、使用和維護方法。在線監測系統日常運行管理應包括以下方面:
2、日常巡檢
煤氣監測系統運維單位應根據本標準和儀器使用說明中的相關要求制訂巡檢規程,并嚴格按照規程開展日常巡檢工作并做好記錄。日常巡檢記錄應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日期、被檢項目的運行狀態等內容,每次巡檢應記錄并歸檔。煤氣監測系統日常巡檢時間間隔不超過 7d。
3、日常維護保養
應根據 說明書的要求對 煤氣監測系統保養內容、保養周期或耗材更換周期等做出明確規定,每次保養情況應記錄并歸檔。每次進行備件或材料更換時,更換的備件或材料的品名、規格、數量等應記錄并歸檔。如更換有證標準物質或標準樣品,還需記錄新標準物質或標準樣品的來源、有效期和濃度等信息。對日常巡檢或維護保養中發現的故障或問題,系統管理維護人員應及時處理并記錄。
煤氣監測系統日常運行管理參照附錄 G 中的格式記錄。
4、煤氣監測系統的校準和校驗
應根據本標準中規定的方法和第11章質量保證規定的周期制訂在線監測系統系統的日常校準和校驗操作規程。校準和校驗記錄應及時歸檔。